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新疆大学研究生院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人才机制,方便新疆及各地、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各类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 劳动、组织、人事管理 ) 工作人员系统学习专业知识,特决定在新疆大学、喀什、阿克苏地区举办经济学在职研究生班,学制两年,节假日集中授课。 一、开设专业及研究方向: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等。 二、报名条件:大专以上学历 ( 含大专 ) 的工作人员。 三、课程设置:经济学核心课程与专题讲座相结合。 四、颁发证书: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颁发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本科毕业有学士学位证书的学员可申请硕士学位,通过考试,可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 五、授课地点及报名联系人: (1) 新疆大学研究生院 席老师 0991 — 8583001 (2) 阿克苏电大学生处 郭老师 0997-2122849 值班电话 刘老师 13565141849 (3) 喀什地委党校函大办 朱老师 0998--2654916 六、招生人数: 100 名,即日起开始报名,开课时间 8 月中旬。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概况
我校始终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不断深化教学改革,重视加强教学基本建设,通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逐步办出了自己的特色,取得了多方面的教学成果,并已成为全国仅有的几所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财经学院之一。建校以来,已为国家输送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0000 余名。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我校在加强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已与国外 30 余所大学正式建立校际交流关系,与 5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一些大学、科研机构、社会团体、企业集团,以及联合国的有关机构和国际劳工组织等有学术交流与合作往来。近几年来,已派出教师和学者 300 多人次出国留学、进修、访问、讲学或参加各种国际会议。 我校校部设在北京市朝阳区红庙(原北京经济学院所在地)。学校分东、西两个校区:东校区在朝阳区红庙,西校区在丰台区花乡(原北京财贸学院所在地)。在北京市郊区密云县,我校还设有大专部。目前全校校园占地面积 26.4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13.2 万平方米。学校教学设施比较齐全,电化教学和计算机等各种教学设备性能先进。图书馆藏书 100 余万册,中外文报 2000 多种。 为了更好地适应国家、特别是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把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经济贸易大学带入 21 世纪,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决心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为早日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同类院校中的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05 年劳动经济学专业 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研究生课程班 招生简章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是我国第一家获得同类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自 1979 年以来已培养硕士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数百人,我院现有一个博士点和三个硕士点。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是本系重点专业,我国加盟 WTO 以后,人力资源管理将成为更加热门的专业,为加快培养高层次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进—步提高在职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与新疆大学研究生处决定,联合举办 2005 年劳动经济学专业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方向在职研究生课程班。 一、招生对象 1 、 新疆及各地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各类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 劳动、组织、人事管理 ) 工作人员; 2 、 普通高等院校、成人高等院校和中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 3 、 其他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各类人员。 二、报名条件 1 、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工作表现良好: 2 、有大专以上学历 ( 含大专 ) 、毕业三年以上。 三、报名时间及费用 从即日起开始报名,到新疆大学综合楼 910 办公室填写研究生课程班报名审查表,同时交纳报名费 100 元和一寸免冠照片八张:经审查合格后,交纳学费 9000 元,教材费 600 元,办理注册手续,发给学员证和听课证。 ( 学费可一次交清,也可分两次交。 ) 四、学制:课程学习时间为 2 年,如符合申请硕士条件另加半年 ( 论文撰写与答辩 ) 时间。 五、课程及学习方式 (1) 专业必修课:薪酬管理、组织行为学、人事心理学、社会保险学、劳动法。 (2) 专业基础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货币银行学、国际经济学、财政学、西方经济学。 (3) 专业选修课:人力资源统计分析、职业技能开发、就业管理、工作分析实务。 (4) 公共必修课: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5) 讲 座:根据需要灵活安排,主要内容包括劳动争议处理、保险福利方案设计、人员考核测评、劳动政策讲解等。 六、证书 1 、学完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证者, (1) 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颁发“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 (2) 由自治区学位办颁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研究生同等学历证书”, (3) 山自治区人事厅颁发“享受研究生同等学历待遇通知单”。 2 、符合条件者授予国家学位办颁发的“经济学硕士学位证书”。 ( 一 ) 申请人条件 1 、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获学士学位,已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 3 年 ( 含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 ) 以上,并在全国性学术刊物或大学学报上发表过一篇申请学位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 2 、取得在职人员以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和经济类综合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3 、参加山本校研究生部组织的七门学位课题库考试,并且各科成绩均在 70 分以上 ( 含 70 分 ) ,非学位课程选修课考试成绩合格。 ( 二 ) 受理学位申请的时间、办法、题库考试具体安排、硕士论文答辩程序及各项收费标准按本校研究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联系电话: 0991 — 8585284 0991 — 8580358 联系人:席老师 潘老师 报名地点:新疆大学综合楼 910 室 ( 校本部 ) 新疆大学研究生处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 2005 年 4 月 1 日
CopyRight ©
1999-2005 . All Right Reserve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