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人事厅文件

  新人办发〔 2008 〕 19 号

 

关于印发《二○○八年自治区人事培训教育

工作要点》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各地、州、市人事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事部门,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人事(教育)部门、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人事(教育)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事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人事厅研究制定了《二○○八年自治区人事培训教育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八年三月四日

二○○八年自治区人事培训教育工作要点

 

2008 年自治区人事培训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落实国务院 32 号文件以及人事部 161 号文件精神,根据 2008 年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和自治区人事工作会议的部署,以推进公务员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着力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为核心,依法深化公务员“四类培训”,拓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范围,努力开创大规模、多渠道、分层次、有特色、有重点的培训教育新格局,为更好发展和构建“和谐新疆”提供强有力的培训教育支持。

一、综合管理工作

1 、召开全区人事培训教育工作会议,总结五年来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本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今后五年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目标任务及落实的措施,指导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大规模开展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2 、完善机制,加强制度和基础建设。抓好贯彻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及实施意见的落实。主动配合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自治区人大法工委,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论证,修订《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力争年内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通过人大立法,使我区继续教育纳入法制化轨道。

3 、加强对培训教育工作的调研、指导和监督检查。结合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工作重点,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 加强对培训需求的调研及对各地、各部门培训方案、创新方式方法、质量评估、培训教育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指导。 加大继续教育的宣传力度, 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对“十一五”公务员培训纲要落实情况及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调查研究, 加强对《纲要》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和评估。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轮训情况和四类培训、基层公务员培训开展等情况。

4 、建立健全培训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和培训质量。把培训教育作为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严格培训登记,加强对培训教育的登记管理。积极探索订单式、差别化的培训模式和选修学分制度。 进一步加强培训教育的基地建设、教材建设、师资建设。开展对培训基地教学质量的检查与评估工作,分期分批对培训管理人员进行轮训。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二、公务员培训管理

5 、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配合组织部认真实施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的培训项目。鼓励、支持年轻优秀公务员本着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专业对口、工作需要的专业,积极参加 MPA 及相关专业的学位教育。在继续抓好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在职培训的同时,上半年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全员培训,下半年启动电子政务培训,促进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建设。

6 、全面启动基层公务员轮训工程。 切实加强县乡公务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关政策、依法行政、经济管理、现代农业知识的培训;注重城镇街道公务员社区协调发展、社区管理服务、文化建设、构建和谐社区等培训;加强 公安、税务、工商、质监、药监等执法部门基层公务员培训,不断提高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有针对性地组织适应基层公务员需求的实用技能和岗位培训,每人每年应累计参加不少于 12 天的轮训。

7 、 围绕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继续做好东西部公务员对口培训。深入 开展东西部对口培训效果跟踪调查和培训需求调研。根据人事部 2008 年对口培训计划,严格选调程序,严肃培训纪律,加强培训管理和质量评估,保证对口培训质量。进一步争取人事部对我区公务员培训的大力支持, 充分 利用中央援疆的优惠政策和东部发达省区的培训资源等优势,积极进行对接,采取多种形式,扩大我区公务员东西部对口培训范围,尤其是加强与长三角地区的人才培训教育协作,促进与东部有关省市的交流与合作。

8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加强公务员培训的实施办法, 不断深化法定的“四类培训”。 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初任培训、 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把培训目标、培训方法与能力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创新培训方式。严格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 举办区直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 并将培训情况作为转正定级的重要条件, 确保参训率达到 100% 。

9 继续做好赴南疆基层 1100 名乡镇公务员的初任培训,认真总结基层公务员培训经验。突出“双语”培训和实际工作技能训练,着力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抽考力度,保证“双语”培训质量。

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10 、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在继续抓好现代农业、现代制造、现代管理、信息技术、能源技术五大领域知识更新的基础上,突出抓好矿业资源开发、现代服务、对外贸易、环境保护等重要专业技术领域和重点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

11 、在全区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知识产权》、《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等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

12 、抓好贸易、公安、财政、建设、交通等 12 个行业领域的中、高级研修班。积极开展继续教育东西部对口支援和长三角地区人才培训开发合作项目的组织实施,适当增加其他重点领域高级研修班次,并向南疆三地州实行政策倾斜。

13 、加强继续教育工作的基础建设和网络建设,充分开发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和网络培训课程,发挥网络和远程教育更新速度快、受益面广、时间灵活、突出个性化需求等优势,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14 、加强合作交流,发挥继续教育协会作用。加强对继续教育协会的 组织管理和业务指导,支持继续教育管理人员和教师参与区内外合作交流。认真总结继续教育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经验,组织开展继续教育研讨和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及时做好培训项目的备案统计工作,利用协会群团组织的优势,大力发展会员,壮大队伍,开展活动。

四、人事干部的专业培训

15 、做好人事政策法规培训。 根据人事工作发展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重大人事人才政策法规的出台和实施,把人事干部的教育培训与研究解决人事人才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增强培训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公务员能力标准框架,根据不同层次人事干部的职位要求,确定相应的培训重点和培训内容,全面提高人事干部的政治、经济、法律、历史和文化素养,增强做 好人事工作的能力。重点做好人事系统“五五”普法业务骨干及通用法律知识、人事政策法规的培训。

16 、强化专业知识培训。 结合人事干部岗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人事干部特点,加强人事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训练。

17 、加大人事干部培训教育对口支持力度。 根据人事部东西部对口培训安排和长三角地区人才交流合作的培训协议及具体项目,每年安排地州市及自治区各厅局人事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不同专题的东西部对口培训,加强地州、县市人事局长“一把手”及新任局长的培训,促进各地、各部门人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交流与学习。

 

主题词: 人事 教育 培训 要点 通知

抄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人事厅办公室 2008 年 3 月 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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