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团委面向全区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自治区团委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拔 5 名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范围

1 、办公室副主任 1 名(维吾尔族)

2 、宣传部副部长 1 名(哈萨克族)

3 、青工部副部长 1 名(汉族)

4 、少年部副部长 1 名(汉族)

5 、权益部副部长 1 名(汉族)

以上职位面向全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中央驻疆单位)公开选拔。

二、能力要求和报名条件

1 、能力要求

参加选拔的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热爱共青团事业,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 、学历要求

参加选拔的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 、年龄要求

参加选拔的人员年龄应在 30 周岁以下( 1978 年 5 月 1 日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 32 周岁( 1976 年 5 月 1 日后出生):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近 3 年连续考核优秀;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称号;专职从事团的工作 3 年以上。

4 、任职条件

( 1 )现任正科级;

( 2 )现任副科级 4 年以上;

( 3 )现任处级(包括非领导职务)也可报考。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三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3 张和所在单位及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签章的《报名及资格审查表》。《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在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 www.xjrs.gov.cn )下载。

2 、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自治区团委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自治区团委组织部)将电话通知本人,于笔试开考前 2 天到自治区团委领取《准考证》。

3 、同一职位报考人数不足 10 人的,取消该职位的公选,报考人员可改报其它职位。

4 、报名时间: 4 月 23 日至 5 月 13 日。

报名地点:自治区团委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自治区团委组织部)。地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西路 112 号。

联系人:郭威、阿不来提、赵川;联系电话: 0991-2826915 , 2824323 ;传真: 0991-2824380 ;邮政编码: 830002 。

通过信函报名的,将上述有关证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及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签章的《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以特快专递方式于 5 月 13 日前送达自治区团委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自治区团委组织部)。报名用的有关资料不予退还。

(二)笔试

笔试时间初步定于 5 月 17 日(具体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通知)。笔试试卷包括公共知识、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知识、公文写作三部分,满分 150 分,笔试时间 180 分钟。

(三)面试

面试在笔试后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每个职位按笔试成绩排序取前 8 名参加面试。

(四)考察、公示和任用

每个职位取面试前 5 名作为组织考察对象,自治区团委组织部组织考察并提出拟任用人选意见,自治区团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用。对公开选拔的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束后,对任职者,实行一年试用期。

本公告由自治区团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下载)

自治区团委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

2008 年 4 月 23 日

 

 

 

返回>>>


CopyRight © 1999-2006 . All Right Reserved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版权所有 1999-200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信息中心负责网站设计维护
联系电话:(0991) 4620439
E-MAIL:XJRSXX@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