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文件

新人办发〔 2008 〕 3 号

关于做好 2008 年度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各地、州、市人事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07 〕 32 号) ,进一步做好第三批 2008 年度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以下简称特培)工作,根据人事部、教育部等六部委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开展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6 ] 67 号)的要求,现就 2008 年度特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政治思想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 , 维护祖国统一, 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履行岗位职责。

(二)学历、资历

1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部分紧缺专业或南疆三地州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2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部分紧缺专业或南疆三地州可放宽至初级职称。

(三)专业水平

1 、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实际工作能力强,能运用所学知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或解决技术难题,取得一定成绩;

2 、掌握本学科、本专业国内外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在区内外的学术交流会、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参加过本专业领域某项课题研究、项目开发等。

(四)汉语水平

具有一定的汉语听、说、读、写的能力。

(五)计算机水平

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基础。

( 六)其他条件

年龄在 45 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选拔的范围及对象

在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少数民族中青年科技骨干。

三、培养方式

由各地区、各部门推荐,经自治区人事厅选拔,确定培养名单及培养专业,报国家人事部。通过以下 4 种培养方式进行特培:

(一)长期特培:两年。

(二)中期特培: 5 ~ 6 个月。

(三)短期特培: 2 ~ 3 个月。

(四)高级研修班: 专家、教授及院士来疆进行为期一周的讲座、学术交流、现场技术指导、项目合作等培训活动。

四、选拔程序

(一)各单位应按照 2008 年度新疆少数民族科骨干特殊培养计划表推荐人选 ( 附件 1) 。

(二)本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并填写《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培学员申报表》 1 式 2 份(附件 2 ),《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培推荐表》 1 式 3 份(附件 3 ),连同附件 2 和附件 3 的电子表格(新疆人事人才网 www.xjrs.gov.cn 下载)和相关证明材料逐级上报,由各地、州、市和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严格审核后,报自治区人事厅,经专家评议,确定培养学员名单。

五、报送材料时间

各地区、各部门务必于 2 月 29 日前将推荐特培人选的相关材料报自治区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认识少数民族科技 骨干特培 工作的战略意义, 按照特培工作服务于自治区经济发展要求, 把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专业技术人才紧密结合, 精心组织,抓紧落实,切实把德才兼备的优秀少数民族中青年科技骨干推荐上来。

联 系 人:古丽巴哈尔、杨晓龙

联系电话: 4685850 、 4685810

 

附: 1 、 2008 年度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计划表(下载)

2 、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培学员申请表(下载)

3 、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培人员推荐表(下载)

 

 

二○○ 八年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 专业技术人员 特培△ 选拔 通知

抄送:自治区党委人才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办公室 2008 年1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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